中新社湖州12月11日电 (郭其钰)第三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11日在浙江湖州举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会上发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20)》(下称《白皮书》)显示,2020年1月至11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140件3335人,提起公诉13358件22543人。
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受理监督立案637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71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478件6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1件662人。
在公益诉讼方面,《白皮书》显示,2020年1月至11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30930件,同比增长15.38%。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21526件,对破坏环境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7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61件,对不依法履职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47件。
“在依法惩治破坏长江生态资源犯罪的同时,我们将生态修复作为行为人认罪悔罪的量刑情节考量。”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介绍说,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7.74万亩,消除污染隐患、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33.4万亩,整治造成污染环境企业、养殖场等4437个。
《白皮书》提出,下一步将推进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探索设立长江流域专门检察院,集中管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各类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