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兴安盟12月10日电 (记者 张林虎)10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副会长张和平受贿案在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1959年出生的张和平系内蒙古丰镇市人,早年在内蒙古公安厅武警直属中队服役,后在武警呼市警犬基地、武警内蒙古总队后勤部任职,还在呼和浩特市房管局任职近6年,先后担任副局长、局长。
2005年4月起,张和平先后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2008年,张和平转任新城区委书记,主政一方。2010年11月,51岁的张和平转任内蒙古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跻身副厅,直至2018年3月退休。
2020年3月24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张和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不久,张和平被开除党籍。
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张和平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新城区委书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会长的职务便利,以调整工作岗位、承揽工程、索要工程款等事由,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31人的财物,共计折合5552余万元。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