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河南卫辉多名家长称,第六完全小学附近有两家文具店,向小学生兜售20元至25元一根的电子烟。
△河南卫辉第六完全小学附近小卖店,向小学生售卖的电子烟
六年级某班级中,有10余个学生都曾购买。家长得知此事后,要求对文具店进行重罚。
目前,卫辉市工商局已对此事开展调查。
校园里公开的“秘密”
早在2015年,就有媒体报道,河南郑州一家长在去当地一所小学参加活动时,发现校园教学楼拐角处,有小学生在吐烟圈儿。他们手中拿着的,就是从校门外文具店里买来的电子烟。
这种电子烟售价大约在15元左右,外壳上有“一次性电子水烟”“500口电子水烟”的英文字样,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信息。
如果有人向零食店老板询问这种产品,老板通常会热情推销:“这东西卖的可好,都是些香料,好多小学生吸着玩儿。玩玩他就扔了。”
2016年,山东、厦门陆续也有类似事件发生。这些还在就读小学的孩子无一例外,都是在学校附近的小卖部购买的电子烟。
在被家长质询时,孩子们都认为这不是真正的烟,抽电子烟是为了显得酷。班里,不光是男生,女生也会抽,电子烟在校园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2018年舟山、2019年温州,小学生吸电子烟的新闻不断出现。
许多吸过电子烟的小学生,起初都是出于模仿和对香烟的好奇,在不能抽香烟的情况下才买了“电子烟”体验。
一名二年级的男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好多高年级的哥哥在抽,吸一口马上就可以冒烟,前面还能亮红灯,跟真烟差不多。”
小学生吸电子烟诱发哮喘
实际上,这种售价十几元的“电子烟”,不光能从学校附近的小卖部轻易买到,在购物网站中,只需输入“学生水果香烟”,也能搜索出类似电子烟,最低价格在每支5元左右。
那么,这种在小学生眼中和“真烟”差不多的电子烟,究竟会对身体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2019年,有媒体曾对水果味电子烟做过实验,结果在这种电子烟中检测出尼古丁。
有专家表示,这种水果味的电子烟构造非常简单,一个小的电极,前面有一些液体的东西,用电极加热时,里头的一些成分就会被挥发出来。而这“一些成分”里,就包括尼古丁、甘油和香精。并且由于这些电子烟大多是三无产品,这些成分的剂量和安全性都无法确定。
呼吸内科医学专家也提示,其实电子烟的危害不亚于真正的香烟,儿童吸食危害非常大。
因为孩子的肺还没有发育完全,如果有害气体进去有可能刺激肺脏、损害肺的发育和功能,进而引发心血管疾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除此之外,小孩如长期吸食电子烟,成瘾后会导致吸食真烟。而这些不明成分的烟油,还可能诱发患有哮喘和过敏性体质的孩子的基础病情进一步发展。
政府、学校、家长 三管齐下“禁烟”
2020年5月31日是第33个世界无烟日,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为“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
实际上,由于烟草与肺癌关系密切,2006年1月9日,由世界卫生组织主导起草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在中国生效。
《公约》里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电子烟作为香烟等传统烟草产品的补充,自身具有安全和健康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18年8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告》要求,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建议电商平台对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字样的电子烟产品下架,对相关店铺(销售者)进行扣分或关店处理;加强对上架电子烟产品名称的审核把关,采取有效措施屏蔽关联关键词,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产品。
《通告》发布后,尽管向未成年人直接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现象有所好转,但类似问题仍然存在。
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该通告要求,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教育专家建议,在执法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的同时,学校平时可以加强和周边商家的互动,让商家关注到孩子的健康问题,而不是为了利益伤害学生,失去应有的道义。
此外,学校也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可以通过开班队课、讨论课或者实践活动等形式,让孩子对类似电子烟,三无零食、玩具等这些商品的危害有更加直观深刻的了解。”
家长也要在平时就注意教育孩子不进小店,教会孩子怎样辨别产品是否合格、零食是否卫生,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